Wednesday, November 21, 2007

讓Firefox連線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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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etwork.http.proxy.pipelining設為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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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重開Firefox

P.S.:怎麼我最近都在寫這種技術文件

Tuesday, November 06, 2007

一篇Steve Jobs以前的演講

前幾天小瀅轉寄了一篇Steve Jobs以前的演講給我,那是Jobs在2005年Stanford畢業典禮上的演講,小瀅和我都很喜歡。Jobs的三個故事,雖然簡單,卻道出了他經歷過很多事情後所獲得的寶貴經驗。無論是作為一篇勵志文章來閱讀,或是看成是成功演講的一個範例,或是只是想要了解蘋果這企業的最高決策人的人生,這篇演講都非常值得閱讀,放上來自己也可以時時閱讀。(不過這個月好像是蘋果月一樣,不是Woz就是Jobs,哈!)

這篇文章是從email轉寄來的,所以不知道有沒有什麼版權問題,若有問題,煩請告知。

今天,很榮幸來到各位從世界上最好的學校之一畢業的畢業典禮上。我從來沒從大學畢業過,說實話,這是我離大學畢業最近的一刻。今天,我只說三個故事,不談大道理,三個故事就好。

第一個故事,是關於人生中的點點滴滴如何串連在一起。我在里德學院(Reed College)待了六個月就辦休學了。到我退學前,一共休學了十八個月。那麼,我為什麼休學?(聽眾笑)這得從我出生前講起。

我的親生母親當時是個研究生,年輕未婚媽媽,她決定讓別人收養我。她強烈覺得應該讓有大學畢業的人收養我,所以我出生時,她就準備讓我被一對律師夫婦收養。但是這對夫妻到了最後一刻反悔了,他們想收養女孩。所以在等待收養名單上的一對夫妻,我的養父母,在一天半夜裡接到一通電話,問他們「有一名意外出生的男孩,你們要認養他嗎?」而他們的回答是「當然要」。後來,我的生母發現,我現在的媽媽從來沒有大學畢業,我現在的爸爸則連高中畢業也沒有。她拒絕在認養文件上做最後簽字。直到幾個月後,我的養父母保證將來一定會讓我上大學,她的態度才軟化。

十七年後,我上大學了。但是當時我無知地選了一所學費幾乎跟史丹佛一樣貴的大學(聽眾笑),我那工人階級的父母將所有積蓄都花在我的學費上。六個月後,我看不出唸這個書的價值何在。那時候,我不知道這輩子要幹什麼,也不知道唸大學能對我有什麼幫助,只知道我為了唸這個書,花光了我父母這輩子的所有積蓄,所以我決定休學,相信船到橋頭自然直。

當時這個決定看來相當可怕,可是現在看來,那是我這輩子做過最好的決定之一。(聽眾笑)

當我休學之後,我再也不用上我沒興趣的必修課,把時間拿去聽那些我有興趣的課。這一點也不浪漫。我沒有宿舍,所以我睡在友人家裡的地板上,靠著回收可樂空罐的退費五分錢買吃的,每個星期天晚上得走七哩的路繞過大半個鎮去印度教的 Hare Krishna神廟吃頓好料,我喜歡Hare Krishna神廟的好料。

就這樣追隨我的好奇與直覺,大部分我所投入過的事務,後來看來都成了無比珍貴的經歷(And much of what I stumbled into by following my curiosity and intuition turned out to be priceless later on)。舉個例來說。當時里德學院有著大概是全國最好的書寫教育。校園內的每一張海報上,每個抽屜的標籤上,都是美麗的手寫字。因為我休學了,可以不照正常選課程序來,所以我跑去上書寫課。我學了serif 與sanserif字體,學到在不同字母組合間變更字間距,學到活字印刷偉大的地方。書寫的美好、歷史感與藝術感是科學所無法掌握的,我覺得這很迷人。

我沒預期過學這些東西能在我生活中起些什麼實際作用,不過十年後,當我在設計第一台麥金塔時,我想起了當時所學的東西,所以把這些東西都設計進了麥金塔裡,這是第一台能印刷出漂亮東西的電腦。如果我沒沉溺於那樣一門課裡,麥金塔可能就不會有多重字體跟等比例間距字體了。又因為 Windows抄襲了麥金塔的使用方式(聽眾鼓掌大笑),因此,如果當年我沒有休學,沒有去上那門書寫課,大概所有的個人電腦都不會有這些東西,印不出現在我們看到的漂亮的字來了。當然,當我還在大學裡時,不可能把這些點點滴滴預先串連在一起,但在十年後的今天回顧,一切就顯得非常清楚。

我再說一次,你無法預先把點點滴滴串連起來;只有在未來回顧時,你才會明白那些點點滴滴是如何串在一起的(you can't connect the dots looking forward; you can only connect them looking backwards)。所以你得相信,眼前你經歷的種種,將來多少會連結在一起。你得信任某個東西,直覺也好,命運也好,生命也好,或者業力。這種作法從來沒讓我失望,我的人生因此變得完全不同。(Jobs停下來喝水)


我的第二個故事,是有關愛與失去。

我很幸運-年輕時就發現自己愛做什麼事。我二十歲時,跟Steve Wozniak在我爸媽的車庫裡開始了蘋果電腦的事業。我們拼命工作,蘋果電腦在十年間從一間車庫裡的兩個小夥子擴展成了一家員工超過四千人、市價二十億美金的公司,在那事件之前一年推出了我們最棒的作品-麥金塔電腦(Macintosh),那時我才剛邁入三十歲,然後我被解僱了。

我怎麼會被自己創辦的公司給解僱了?(聽眾笑)

嗯,當蘋果電腦成長後,我請了一個我以為在經營公司上很有才幹的傢伙來,他在頭幾年也確實幹得不錯。可是我們對未來的願景不同,最後只好分道揚鑣,董事會站在他那邊,就這樣在我 30歲的時候,公開把我給解僱了。我失去了整個生活的重心,我的人生就這樣被摧毀。

有幾個月,我不知道要做些什麼。我覺得我令企業界的前輩們失望-我把他們交給我的接力棒弄丟了。我見了創辦HP的 David Packard跟創辦Intel的Bob Noyce,跟他們說很抱歉我把事情給搞砸了。我成了公眾眼中失敗的示範,我甚至想要離開矽谷。

但是漸漸的,我發現,我還是喜愛那些我做過的事情,在蘋果電腦中經歷的那些事絲毫沒有改變我愛做的事。雖然我被否定了,可是我還是愛做那些事情,所以我決定從頭來過。

當時我沒發現,但現在看來,被蘋果電腦開除,是我所經歷過最好的事情。成功的沉重被從頭來過的輕鬆所取代,每件事情都不那麼確定,讓我自由進入這輩子最有創意的年代。

接下來五年,我開了一家叫做 NeXT的公司,又開一家叫做 Pixar的公司,也跟後來的老婆(Laurene)談起了戀愛。Pixar接著製作了世界上第一部全電腦動畫電影,玩具總動員(Toy Story),現在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動畫製作公司(聽眾鼓掌大笑)。然後,蘋果電腦買下了 NeXT,我回到了蘋果,我們在NeXT發展的技術成了蘋果電腦後來復興的核心部份。

我也有了個美妙的家庭。我很確定,如果當年蘋果電腦沒開除我,就不會發生這些事情。這帖藥很苦口,可是這是帖良藥。有時候,人生會用磚頭打你的頭。不要喪失信心。我確信我愛我所做的事情,這就是這些年來支持我繼續走下去的唯一理由(I'm convinced that the only thing that kept me going was that I loved what I did)。

你得找出你的最愛,工作上是如此,人生伴侶也是如此。

你的工作將佔掉你人生的一大部分,唯一真正獲得滿足的方法就是做你相信是偉大的工作,而唯一做偉大工作的方法是愛你所做的事(And the only way to do great work is to love what you do)。 如果你還沒找到這些事,繼續找,別停頓。盡你全心全力,你知道你一定會找到。而且,如同任何偉大的事業,事情只會隨著時間愈來愈好。所以,在你找到之前,繼續找,別停頓。 (聽眾鼓掌,Jobs喝水)


我的第三個故事,是關於死亡。

當我十七歲時,我讀到一則格言,好像是「把每一天都當成生命中的最後一天,你就會輕鬆自在。 (If you live each day as if it was your last, someday you'll most certainly be right )」(聽眾笑) 這對我影響深遠,在過去33年裡,我每天早上都會照鏡子,自問:「如果今天是此生最後一日,我今天要做些什麼?」每當我連續太多天都得到一個「沒事做」的答案時,我就知道我必須有所改變了。

提醒自己快死了,是我在人生中面臨重大決定時,所用過最重要的方法。因為幾乎每件事-所有外界期望、所有的名聲、所有對困窘或失敗的恐懼-在面對死亡時,都消失了,只有最真實重要的東西才會留下(Remembering that I'll be dead soon is the most important tool I've ever encountered to help me make the big choices in life. Because almost everything - all external expectations, all pride, all fear of embarrassment or failure - these things just fall away in the face of death, leaving only what is truly important)。

提醒自己快死了,是我所知避免掉入畏懼失去的陷阱裡最好的方法。人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沒理由不能順心而為。

一年前,我被診斷出癌症。我在早上七點半作斷層掃描,在胰臟清楚出現一個腫瘤,我連胰臟是什麼都不知道。醫生告訴我,那幾乎可以確定是一種不治之症,預計我大概活不到三到六個月了。醫生建議我回家,好好跟親人們聚一聚,這是醫生對臨終病人的標準建議。那代表你得試著在幾個月內把你將來十年想跟小孩講的話講完。那代表你得把每件事情搞定,家人才會盡量輕鬆。那代表你得跟人說再見了。

我整天想著那個診斷結果,那天晚上做了一次切片,從喉嚨伸入一個內視鏡,穿過胃進到腸子,將探針伸進胰臟,取了一些腫瘤細胞出來。我打了鎮靜劑,不醒人事,但是我老婆在場。她後來跟我說,當醫生們用顯微鏡看過那些細胞後,他們都哭了,因為那是非常少見的一種胰臟癌,可以用手術治好。所以我接受了手術,康復了。(聽眾鼓掌)

這是我最接近死亡的時候,我希望那會繼續是未來幾十年內最接近的一次。經歷此事後,我可以比先前死亡只是純粹想像時,要能更肯定地告訴你們下面這些:沒有人想死。即使那些想上天堂的人,也想活著上天堂。(聽眾笑)

但是死亡是我們共同的終點,沒有人逃得過。這是註定的,因為死亡很可能就是生命中最棒的發明,是生命交替的媒介,送走老人們,給新生代開出道路。現在你們是新生代,但是不久的將來,你們也會逐漸變老,被送出人生的舞台。抱歉講得這麼戲劇化,但是這是真的。

你們的時間有限,所以不要浪費時間活在別人的生活裡。不要被教條所侷限--盲從教條就是活在別人思考結果裡。不要讓別人的意見淹沒了你內在的心聲。最重要的,擁有追隨自己內心與直覺的勇氣,你的內心與直覺多少已經知道你真正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have the courage to follow your heart and intuition. They somehow already know what you truly want to become),任何其他事物都是次要的。(聽眾鼓掌)

在我年輕時,有本神奇的雜誌叫做《Whole Earth Catalog》,當年這可是我們的經典讀物。那是一位住在離這不遠的 Menlo Park的Stewart Brand發行的,他把雜誌辦得很有詩意。那是 1960年代末期,個人電腦跟桌上出版還沒出現,所有內容都是打字機、剪刀跟拍立得相機做出來的。雜誌內容有點像印在紙上的平面Google,在Google 出現之前35年就有了:這本雜誌很理想主義,充滿新奇工具與偉大的見解。

Stewart跟他的團隊出版了好幾期的《Whole Earth Catalog》,然後很自然的,最後出了停刊號。當時是 1970年代中期,我正是你們現在這個年齡的時候。在停刊號的封底,有張清晨鄉間小路的照片,那種你四處搭便車冒險旅行時會經過的鄉間小路。在照片下印了行小字:求知若飢,虛心若愚(Stay Hungry , Stay Foolish)。那是他們親筆寫下的告別訊息,我總是以此自許。當你們畢業,展開新生活,我也以此祝福你們。

求知若飢,虛心若愚(Stay Hungry, Stay Foolish)。非常謝謝大家。(聽眾起立鼓掌二分鐘)

每一個故事都值得再三回味,還有,記住,求知若飢,虛心若愚(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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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November 01, 2007

一次跨一步

前陣子看了iWoz:科技頑童沃茲尼克。那是沃茲尼克(Steve Wozniak,簡稱Woz)的自傳。我想每個工程師都可以讀讀這本書,它能為工程師帶來一些熱情。這個傢伙在十一歲的時候就考到業餘無線電執照,在十三歲就靠著自己的力量,做出一台加減法器。什麼是加減法器?簡單來說,就是一台計算機,在書裡面他這樣說:

這個計畫絕對是我的重要起步。這是一個很大的計畫,用了一百多個電晶體,兩百多個二極體,兩百多個電阻,加上繼電器和開關。它實現了一項有用的功能:加法和減法運算。

所以,靠著自己的力量指的是,他憑著一堆電子元件,打造出一台計算機。當然,他的計算機跟現在的計算機不管在外觀跟功能都差很遠,那是一台二進位的加減法器,計算的輸入跟結果顯示是以一排十個燈泡來顯示的(燈泡亮代表1,不亮代表0)。不過,那時候是1963年,就算是現在的高中生,應該也很少有人可以自行設計一台加減法器出來。而且想想如果當時被他找得到七段顯示器,他可能真的會弄出一台能顯示十進位的加減法器。

雖然聽起來很不可思議,但是其實他在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著手進行各式各樣的電子小實驗。例如他在六歲的時候,在父親的協助下,做了一個很簡單的電晶體收音機(不是我們現在可以調頻的那種收音機,而是只能隨機抓到某一個電台訊號再把聲音放出來而已);小三的時候為了參加科學比賽做了個閃光燈小實驗;小學四年級的科學比賽做了個液體導電實驗;在小五的科學比賽做了一個電子模型來展示化學元素週期表上九十二個原子的電子排列形式(可惜這次計畫太大,所以來不及趕上參加科學比賽);在十一歲的時候,為了想跟朋友有個聯絡用的工具,所以自已把一些電線,麥克風跟蜂鳴器接在一起,讓他跟朋友可以在房間與房間之間通話。當我們了解到他付出了多少時間與努力後,就會明白在十三歲自己做出一台加減法器,其實一點都不稀奇,反而讓人覺得理所當然,正如他自己在書裡所說的:
多虧了這些科學計畫,我得到了在工作上終生受益的核心能力:耐心。我是說真的。大家往往低估了耐心的重要。我是說,從小學三年級到初中二年級,我所進行的科展計畫讓我逐漸學到很多事情,學會如何把電子元件組合起來,而不是只懂得翻書。很多時候我想,天啊,我真是太幸運了,看來我似乎從一開始就幸運走對了方向,很小就學會一次跨一小步的做事方法。我學會不要太擔心結果,而是專注在做事的過程上,並且要盡可能把事情做到完美

我認為他這種態度很值得學習。我們常被社會牽著走,讓我們變得急功近利,太快希望自已能有所成就,要看到成果。但是,大部份時候,成果都是需要一點一滴的累積,然後在我們不察覺的時候開花結果。正如當Woz在1976年累積了足夠的經驗與能力時,他與Steve Jobs共同創立了Apple Computer,在創立的前一年,他研發出Apple I(One)。當時的電腦都沒有螢幕可顥示輸出,也沒有鍵盤輸入,Apple I是那些最早可以用鍵盤輸入程式及在螢幕顯示出來的電腦的其中之一。後來他還研發出Apple II,改良了軟式磁碟機的讀取效率,使得電腦能在開機時可以順利載入作業系統,為日後我們所使用的電腦奠定了良好的模楷。

所以,就讓我們也學著如何踏踏實實的一次跨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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